前言與契約之成立
本服務條款(下稱「本條款」)係由標策國際有限公司(統一編號:62253508,下稱「本公司」、「我們」或「標策搬家」)就其官方網站 www.ssmoving.com.tw 、LINE 官方帳號(@793kwpuu)以及所提供之搬家、辦公室搬遷、店面搬遷、精緻打包、特殊物品搬運、大型家具清運、整理師服務、離島搬家及估價諮詢等服務(下合稱「本服務」),與使用本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下稱「使用者」或「您」)所訂立之契約。
當您透過本網站填寫估價表單、加入本公司 LINE 官方帳號、撥打客服專線、簽署服務確認單或以任何方式委託本公司執行服務時,即視為已詳閱、瞭解並同意本條款全部內容;若您不同意本條款之任何規定,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使用資格
您聲明並保證:(1) 您具備中華民國民法上完全行為能力,或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事前同意;(2) 您所提供之識別資料、聯絡資料及服務需求資料均屬真實、正確且最新;(3) 您並非依法被禁止接受本服務之對象。
若您係代表法人或其他組織使用本服務,您聲明並保證已獲得該組織充分授權,且該組織同意受本條款之拘束。
服務內容與範圍
本公司提供之服務內容、項目、價格、執行流程及各項細節,以雙方所簽署之「服務確認單/報價單」所載條款為準。本網站所載文字、圖片、影片、價格區間及範例僅供參考,不構成個別契約之要約。
本公司保留隨時新增、修改、暫停或終止部分服務之權利,相關變動將公告於本網站,惟既已成立之個別服務契約,仍依其原訂條款履行。
估價、報價與契約成立
您透過本網站、LINE 或電話提供之初步估價資訊,僅作為本公司提供概算報價之依據;最終服務報價以本公司現場勘查或視訊勘查後所出具之正式報價單為準。
您於確認報價並回覆同意(包含書面、電子簽署、回傳照片、LINE 對話訊息或其他足以證明意思表示之方式)後,個別服務契約即為成立。本公司得依風險評估,要求您支付一定比例之訂金以保留指定服務時段。
若您所申報之物品數量、體積、特殊物品、樓層、電梯、車程或停車條件與實際情形不符,本公司有權於現場依實際情況調整報價,您應依調整後金額支付服務費;如無法達成共識,本公司得拒絕提供服務並無須返還已收取之訂金。
取消、改期與訂金處理
除個別契約另有約定外,您欲取消或改期已預定之服務,應依下列原則辦理:
- 服務日 7 日前通知:可全額退還訂金或免費改期一次。
- 服務日 3 日至 6 日前通知:得保留 50% 訂金作為作業費,餘額退還或抵扣改期。
- 服務日 2 日內通知或當日臨時取消:訂金不予退還,並得另行請求合理之補償。
因不可抗力(如地震、颱風、政府公告之強制疏散、傳染病管制等)所致之延期,雙方應本誠信原則協商合理改期方案,本公司得不收取作業費。
使用者義務與配合事項
為確保服務品質與安全,您同意於服務執行過程中履行下列義務:
- 事先妥善備齊有價物品、證件、現金、珠寶、有價證券及具紀念價值之物品,並由您本人保管。
- 據實申報易碎品、貴重品、特殊物品(鋼琴、藝術品、保險櫃等)、易燃物及違禁品。
- 取得搬遷起迄處所之合法使用權限,並依公寓大廈管理規約申請電梯使用、停車與裝卸時段。
- 確保現場通道暢通、人員及寵物之安全,並避免在搬運區域進行其他作業。
- 於服務完成時當場驗收,並就有疑義之物品立即提出,逾時恕不受理。
若因您未履行上述義務或提供不實資訊所致之損害、延誤、追加費用或違規處罰,概由您自行負責。
收費與付款
服務費用依正式報價單所載金額為準,包含基本車資、人力、樓層費、特殊物品搬運費、清運處理費、跨縣市運輸費、加班費及其他必要費用。除另有約定外,您應於服務完成驗收後當場以現金、匯款、信用卡或電子支付方式結清全部款項。
逾期未付款者,本公司得依民法規定請求自應付日起按年利率 5% 計算之遲延利息,並得就尚未交付之物品行使留置權;如於合理催告期間屆至仍未清償,本公司得依法處分留置物以抵償債務及相關費用。
責任範圍與賠償上限
本公司於服務執行過程中,因故意或過失致您所託運物品毀損、滅失者,依下列原則負賠償責任:
- 一般物品:依物品實際殘餘價值或修繕費用,擇低者賠償,且單一物品賠償上限為新臺幣 30,000 元。
- 未事前申報之高單價、藝術品、古董、收藏品:本公司不負毀損滅失責任,但故意或重大過失者,不在此限。
- 已投保運輸或第三人責任保險之物品:以保險公司核定之理賠金額為準,本公司不另行賠償。
- 單次服務之累計賠償上限:以該次服務契約金額之 5 倍為限。
下列情形所致之損害,本公司不負責任:(a) 因您隱匿、未據實申報或未妥善包裝所致;(b) 物品本身瑕疵、自然耗損或老化所致;(c) 不可抗力或第三人行為所致;(d) 間接、附隨或營業利益損失。
您應於服務完成當日就明顯瑕疵提出,並於 7 日內以書面或可資證明之電子訊息通知本公司,逾期視為已驗收完畢。
智慧財產權
本網站所載之文字、攝影、影片、設計稿、圖示、品牌標誌、報價公式、流程設計、軟體介面及相關著作(下稱「本網站著作」),其著作權、商標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均屬本公司或合法授權人所有,受中華民國《著作權法》、《商標法》、《公平交易法》及相關法令保護。
未經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任何人不得以重製、改作、編輯、散布、公開傳輸、出租、為商業性利用或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網站著作;違者應自負民事、刑事及行政責任。
禁止行為
使用本服務時,您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 提供不實、偽造或具誤導性之資訊。
- 侵害本公司或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隱私權、肖像權或其他合法權益。
- 託運法令禁止運輸或具高度危險性之物品(如違禁藥品、易燃易爆物、活體動植物等)。
- 以自動化程式、爬蟲或其他非正常方式存取、爬取、複製本網站之內容或干擾本網站正常運作。
- 從事其他違反法令、公序良俗或本條款之行為。
違反前述任一情形者,本公司得逕行終止服務、拒絕您日後使用本服務,並就所生損害請求賠償。
不可抗力
因天災、戰爭、暴動、罷工、政府命令、傳染病防治措施、電信中斷、第三方基礎設施故障或其他非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下稱「不可抗力事件」)所致服務遲延、無法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公司不負違約責任,但應於合理期間內通知您並協商後續處理方案。
準據法與管轄
本條款之解釋與適用,及與本條款有關之爭議,均依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雙方就本條款所生之爭議,應本誠信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合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 47 條或其他法令所定之專屬管轄。
可分性與條款修訂
本條款任一條項或其一部因任何原因被認定為無效、違法或不可執行時,不影響其他條項之效力,該無效部分應依最接近原意之合法條款替代之。
本公司得隨時修訂本條款,修訂後之版本將公告於本網站並標示「最後更新日」,自公告日起對全體使用者生效,恕不另行個別通知。您於修訂後繼續使用本服務,即視為同意修訂後之條款。
聯絡窗口
就本條款內容或本服務有任何疑問或申訴,您得透過下列管道與本公司聯繫:
- 公司名稱:標策國際有限公司(標策搬家)
- 統一編號:62253508
-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 4 段 415 號 14 樓之 1
- LINE 官方帳號:@793kwpuu
- 線上聯絡:請至本網站「聯絡我們」頁面提交
